关于2023年四川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督查激励名单的公示

适用地区:四川省 咨询领域:全行业 政策口径:经信 年份: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4〕32号),经市(州)申报、综合打分、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了“发展产业金融、提高制造业贷款占比成效明显的市(州)”、“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的市(州)”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取得成效明显的市(州)”各7个市(州),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金融处、大数据与信息化处、医药产业处或机关纪委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相关情况。

联系地址: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

联系电话:028—86265772(产业金融处)

          028—86262972(大数据与信息化处)

          028—86266037(医药产业处)

          028—64664281(机关纪委)


附件:2023年四川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督查激励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18日

详见链接(https://jxt.sc.gov.cn/scjxt/ggtz/2024/3/18/0b380e72f27745d6b2f8749e04dd80a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