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认定单位及拟取消示范称号单位名单的公示

适用地区:四川省 咨询领域:其他 政策口径:经信 年份: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经信创服〔2018〕13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及运营检查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180号)要求,我厅已组织完成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申报、专家评审、现场核实等程序,现对2023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认定单位及拟取消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单位名单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联系邮箱,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电话:028-86262785

联系邮箱:jxwxqyc@126.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邮编:610013)

纪检监督电话:86262834


附件:1.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认定名单

      2.拟取消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单位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0月30日

详情见:https://jxt.sc.gov.cn/scjxt/ggtz/2023/10/30/1760b1ec89db42828f6ea3d63ce310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