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厅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四川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2025年)》(川商贸发〔2020〕18号)和《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川商贸促〔2023〕4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经县(市、区)和各类园区申报、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了2023年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议名单,经5月4日厅长办公会审议,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9日前书面向商务厅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
外贸促进处 郭凌飞 028—83230223
机关党办(机关纪委) 麻晋文 028—8323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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