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党建领导小组会议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现将攀枝花市创新人才(团队)立项项目面向全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月14日~2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向市科技局创新体系与科技人才科反映。 联系电话:3339077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资金有关情况的函》(川科区函〔2022〕73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2〕174号)和《攀枝花市省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攀科发〔2021〕51号)等文件,经项目申报、归口单位推荐、专家评审、会议审议等程序,确定了2022年攀枝花市
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引导和推动我州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不断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凉山州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州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凉科局〔2022〕1号)相关要求,经各县(市)科技部门审核推荐,州科技局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及公示,现确定宁南县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喜德县
按照《凉山州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凉科局〔2022〕103号),州科技、财政、统计、税务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年度凉山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的通知》(凉科局〔2023〕7号),组织申报了2020-2021年度凉山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经企业网上申报、归口部门推荐、形式审查,州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统计、税务等部门按规定程序复核,现将2020-20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88号)要求,现对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面上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11月3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方式: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级工程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川科高〔2021〕19号)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对56家省级工程中心、247家省级工程中心分别进行了验收和评估,经发布通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处务会讨论、厅基地联席会审议、厅务会审定等程序,形成了2022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结果和评估结果,现将验收结果和评估
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川科高〔2020〕18号)要求,现对2022年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和科技服务业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清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11月28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四川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拟奖项目(通用项目)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13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奖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表明真实身份,提供有
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4号)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有关规定,经孵化器申报、专家评审和实地核察,现将四川省2022年拟推荐备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自2022年12月7日起公示5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高新处以实名、书面形式
各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川科政〔2022〕8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各基地的申报、专家评审及现场考察,现将2022年拟认定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5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科技厅国合处或监督处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联系方式:国合处 (028)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