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企业、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降低企业发展成本,根据《攀枝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攀科发〔2020〕78号),启动2023年科技创新券申领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含上一年度)、瞪羚企
根据《攀枝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攀科发〔2020〕78号)相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我市科技创新券拟补贴的机构和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 日至10月24日,名单见附件。在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攀枝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逾期和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升产业科技创新水平,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根据《攀枝花市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攀科发〔2021〕107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通知详情见ea493f22f31f8fa0a9706df9493a2d41.docx
按相关文件要求,经项目申报、归口单位推荐、专家评审、会议审议等程序,市科技局确定了2023年度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拟立项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署实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 联系人:资源配置与政策法规科 胡荣 (0
根据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2023年重点任务安排,市科技局对全市钒钛领域创新平台进行了全面清理,现予公布。 附件:攀枝花市钒钛领域创新平台目录(截至2023年12月) 攀枝花市科技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亩均论英雄”改革评价的决策部署,建立以提质增效为核心的资源配置制度,切实提高产业园区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推动攀枝花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现将2022年度攀枝花市工业园区“亩均论英雄”A类规上工业企业名单予以发布。链接详见(http://jxj.panzhihua.gov.cn/zwgk/tzgg/4418532.shtml)
根据《攀枝花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攀经信〔2020〕62号)和《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攀经信函〔2023〕64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县(区)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2023年攀枝花市企业技术中心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至5月8日。如对公示技术中心有异议,或名单中企业近期发生过较大及以
根据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攀枝花市钒钛特色优势产业智慧安全管控试点企业征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县(区)审核推荐等环节,现将2023年钒钛特色优势产业智慧安全管控试点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5月9日至5月16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
根据《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已按程序完成2023年第二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申报及专家评审工作,现对专家评审后通过的2023年第二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公示 根据《攀枝花市人才分类认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核,现将苗庆东等6名同志人才分类认定情况予以公示: 苗庆东,男,汉族,1984年7月生,现任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主任、攀研院科研管理部总监,正高级工程师,符合第4类高层次人才类别。 伍珍秀,女,汉族,1978年1月生,现任攀钢集团攀枝花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