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川科区〔2021〕10号)相关规定,现将拟组建的智能感算芯片与系统技术创新中心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组建中心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科技厅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平台处 028-86677159通讯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
各有关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高企认定管理小组审定,现将四川省202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拟通过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23日起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
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现对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进行公示(清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日—4月8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方式: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028)86671416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
各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川科政〔2023〕7号)、《四川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川科政〔2023〕8号)有关规定,科技厅组织开展了省级孵化载体年度评价工作,现将四川省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评价结果(见附件1-2)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日—4月8日。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级孵化载体,拟退出省级孵化载体管理序列。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
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现对2024年人工智能领域首批项目进行公示(清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4月7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方式:资源配置与管理处:(028)86671416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28
根据《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川科基〔2020〕9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对拟新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3日。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方式:基础研究处:028-86730
根据《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川科奖〔2020〕5号)的相关规定,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十五批省级科普基地的认定工作,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现场(网络)考察等程序,现将四川省第十五批拟认定的省级科普基地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至3月29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认定基地有异议的,请于公
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川科高〔2021〕19号)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开展了成都明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智能数字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现对拟认定的“四川省智能数字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4日。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88号)要求,现对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面上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11月3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方式:
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和《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139号)要求,现对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育种攻关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清单见附件1、2、3),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1月18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