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2年节能改造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2〕28号)等有关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区(市)县推荐、现场核查及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支持的14个节能改造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11日—8月1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