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科技局,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科技厅年度工作安排和《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340号)相关要求,现启动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一、申报要求所有申报项目均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及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一)项目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省科技厅拟遴选培育一批创新产品,支持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按照《四川省创新产品培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现面向全省企业广泛征集有技术优势、有市场前景、有发展基础、未来3-5年可形成规模化生产的创新产品,给予一定后补
各市(州)科技局、党委宣传部,有关单位:为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按照科技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高〔2022〕29号)要求,现将四川省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和条件本次申报基地分为集聚类基地和单体类基地。重点领域和方向包括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着力培育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持续推动我省现代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根据《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20-2025年)》(川科高〔2020〕8号),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川科高〔2021〕19号)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2年四川省工程技术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4号)的要求,请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按照《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各申报机构请于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纸质原件及PDF文件各1份),报送至四川
根据《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川科高〔2021〕19号)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工作,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现对2022年拟认定组建的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实名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
根据《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川科奖〔2020〕5号)的相关规定,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委宣传部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开展了2022年四川省第十四批省级科普基地的认定工作。现将2022年四川省第十四批拟认定的省级科普基地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20日至4月2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认定基地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科技厅书面提出,并提供
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加强省级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的动态管理,根据《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办法》(川科高〔2016〕18号)、《四川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川科高〔2016〕17号)和《四川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川科高〔2020〕9号)有关规定,经孵化载体总结、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现将四川省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的评价
根据《四川省瞪羚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川科高﹝2019﹞2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拟备案为四川省瞪羚企业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实名并书面向我厅反映,情况反映及证明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方式:高新技术处:028-8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2022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拟奖人选已完成现场考察,现将拟奖人选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1月20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奖人选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表明真实身份,提供有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