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产融函〔2024〕43号 相关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21〕51号)、《四川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9号)有关要求,经济和信息化厅与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联合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补对象奖补对象
川经信产融函〔2024〕23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省内有关企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21〕51号)有关要求,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资金申报工作。请各市(州)组织做好辖区(含扩权县、市)申报工作,有关企业及时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及标准省级财政对2023年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外主
川经信办函〔2024〕10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加强网络安全先进技术应用引导,推动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安排部署,我省按需求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方向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各省级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和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的重要指示要求,科技厅聚焦我省六大优势产业,广泛征集全省技术攻关需求和成果转化需求,梳理形成了2024年首批四川省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榜单,诚邀国内外创新团队、科研人员前来“揭榜”开展科研攻关,诚邀全省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前来“揭榜”加速成果转化。一、支持方向本次发布“揭榜挂帅”科技项目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企业:现将我省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一)各市(州)科技局和参评企业要认真学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11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文件精神。(二)各市(州)科技局要高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科技部印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外〔2024〕37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有关企业:现将我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与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一)请各市(州)科技局和相关企业认真学习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企业还应认真学习申报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各提名单位、有关专家: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关于“省科学技术奖应当与国家和本省重大战略需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奖励”要求,现补充提名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名奖项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二、提名方式和要求四川省科学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一、申报要求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2.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
为落实《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川经信规〔2022〕3号)精神,我厅组织市(州)开展了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推荐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实、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程序,现将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第二批)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厅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