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四川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拟奖项目(通用项目)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13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奖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表明真实身份,提供有
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川科高〔2020〕18号)要求,现对2022年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和科技服务业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清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11月28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级工程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川科高〔2021〕19号)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对56家省级工程中心、247家省级工程中心分别进行了验收和评估,经发布通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处务会讨论、厅基地联席会审议、厅务会审定等程序,形成了2022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结果和评估结果,现将验收结果和评估
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和《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139号)要求,现对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育种攻关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清单见附件1、2、3),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1月18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88号)要求,现对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面上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11月3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方式: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科技厅已于近日启动2023年度四川省瞪羚企业申报备案工作。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具体要求、申报咨询等详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瞪羚企业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3/9/1/cff018af304f441990d1a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科技厅已于近日启动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指南、申报要求、专项资金支持方式、申报流程、申报时限、材料报送、申报咨询等详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3/8/15/9
各相关单位:根据四川省2023年“天府青城计划”申报要求,成都市拟申报“天府青城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4个项目人员可联系单位所在地区(市)县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四川天府新区:028-68773618成都东部新区:028-86360137成都高新区:028-62078483 62077342锦江区:028-86959072青羊区:028-86248815金牛区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科技厅近日启动2023年度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计划申报工作。为做好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计划的通知》(川科资〔2023〕50号)(详见附件)转发你们,并将有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及要求本次申报共分为以下3个项目类别。(一)产业集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科技厅于近日启动2023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备案工作。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程序及科技厅申报咨询方式等详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3/6/29/2ad6168b81be4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