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原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成经信财〔2017〕89号)和《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44
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成府规〔2022〕1号)的相关要求,支持新经济市场主体做大做强,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培育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企业集群,特开展2024年度新经济梯度培育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印发你们,请按申报通知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和审核工作。一、申报时限(一)申报时间: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原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和《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财〔20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全市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领与示范作用,根据新修订发布的《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成经信发〔2024〕4号,下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现将《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下称《工作指南》)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有关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促进航空发动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成经信发〔2023〕10号),为贯彻落实该专项政策,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成都市促进航空发动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抓好执行落实。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2024年4月28日396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有关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促进工业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成经信发〔2023〕11号),为贯彻落实该专项政策,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成都市促进工业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抓好执行落实。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2024年4月28日a831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3〕2号)、《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6部门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经信发〔2023〕2号)和《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6部门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25
按照《关于遴选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通知》(〔2024〕W-31号)等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区(市)县推荐、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等程序,现将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
为进一步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在重点产业领域积极开展创新研制,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因执行上级政策需要紧急出台该文件,故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期限,若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5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3〕2号)、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44号),现将开展制造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高端人才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对市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