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数据发展工作部署,高质量推进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工作,切实做好《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成办发〔2021〕61号)和《成都市建设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专项政策》(成新经济〔2023〕2号)落地准备工作,我局近期将会同市财政局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请你们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和机构提前准备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第三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企业范围(一)依法在成都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
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财政金融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财政金融局,成都高新区新经济产业局、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市经信局等6部门《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经信发〔2023〕2号)、市经信局等6部门《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25号)以及市经信局、
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市新经济委、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和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围绕超算智算加快算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成新经济〔2023〕1号),帮助企业降低算力使用成本,根据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围绕超算智算加快算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21号)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算力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申报工作,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成经信发〔2023〕3号),及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24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23年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4号)的要求,请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按照《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各申报机构请于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纸质原件及PDF文件各1份),报送至四川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着力培育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持续推动我省现代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根据《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20-2025年)》(川科高〔2020〕8号),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川科高〔2021〕19号)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2年四川省工程技术
各市(州)科技局、党委宣传部,有关单位:为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按照科技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高〔2022〕29号)要求,现将四川省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和条件本次申报基地分为集聚类基地和单体类基地。重点领域和方向包括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省科技厅拟遴选培育一批创新产品,支持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按照《四川省创新产品培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现面向全省企业广泛征集有技术优势、有市场前景、有发展基础、未来3-5年可形成规模化生产的创新产品,给予一定后补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科技局,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科技厅年度工作安排和《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340号)相关要求,现启动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一、申报要求所有申报项目均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及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