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第三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企业范围(一)依法在成都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