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充分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改进氛围,持续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认定办法》和《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2﹞79号)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围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航空发动机、工业无人机等先进制造业中重点产业链相关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在成都市,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
(二)在质量、安全、环保、诚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科学先进,已成熟应用;
(四)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符合质量管理发展趋势,在应用过程中有创新性经验(成果);
(五)质量管理方法(技术)核心内容逻辑清晰,完整详实,已提炼形成典型经验;
(六)通过应用典型经验,对质量和绩效提升效果明显,在区域和行业内表现突出,且具备学习推广条件;
(七)承诺被认定为省工业质量标杆后,积极参加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三、申报程序及评审
(一)企业自主向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经信局,市经信局择优推荐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二)根据《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经济和信息化厅委托四川省企业联合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对部分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三)入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名单在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四川企联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工作程序由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发文公布。同时,择优推荐申报全国质量标杆。近三年已获评全国质量标杆的企业不再申报省工业质量标杆。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工业质量标杆。
(二)2022年4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4份及电子文档)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3日
(联系人:李 俊;联系电话:61881574;邮箱:9357197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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