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川科基〔2020〕9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对拟新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3日。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方式:基础研究处:028-86730
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现对2024年人工智能领域首批项目进行公示(清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4月7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方式:资源配置与管理处:(028)86671416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28
各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川科政〔2023〕7号)、《四川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川科政〔2023〕8号)有关规定,科技厅组织开展了省级孵化载体年度评价工作,现将四川省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评价结果(见附件1-2)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日—4月8日。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级孵化载体,拟退出省级孵化载体管理序列。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
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现对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进行公示(清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日—4月8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方式: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028)86671416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
各有关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高企认定管理小组审定,现将四川省202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拟通过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23日起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
根据《四川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川科区〔2021〕10号)相关规定,现将拟组建的智能感算芯片与系统技术创新中心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组建中心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科技厅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平台处 028-86677159通讯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
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特别是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发展决策部署,现就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氢能产业链重点科技项目进行需求征集。请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于2024年5月17日17:00前将需求汇总表(包括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报送指定邮箱。联系人:高新处陈文熹,028-61886241陈浩,13550009636邮箱:kkj_1008@16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政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4〕72号),明确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其中,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发放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货款的再贷款额度为1000亿元。为积极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科技型中小企业(广义口径科技型中小企业,近期将统一下发企业名单)、创新型中小企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3〕32号)要求,为做好激励政策兑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本次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原则,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申报对象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规上工业企业竣工投产且新增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二)项目所属企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有关精神,加快推动产业基础领域创新突破,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产业基础攻关任务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攻关方式、方向和内容采取揭榜制形式,面向我省产业基础领域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6个重点方向攻关任务,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技术的企业,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