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有关企业:现将我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与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一)请各市(州)科技局和相关企业认真学习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企业还应认真学习申报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各提名单位、有关专家: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关于“省科学技术奖应当与国家和本省重大战略需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奖励”要求,现补充提名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名奖项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二、提名方式和要求四川省科学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一、申报要求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2.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
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川科高〔2021〕19号)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开展了成都明途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智能数字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现对拟认定的“四川省智能数字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4日。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
根据《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川科奖〔2020〕5号)的相关规定,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十五批省级科普基地的认定工作,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现场(网络)考察等程序,现将四川省第十五批拟认定的省级科普基地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至3月29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认定基地有异议的,请于公
根据《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川科基〔2020〕9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对拟新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3日。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方式:基础研究处:028-86730
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现对2024年人工智能领域首批项目进行公示(清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4月7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方式:资源配置与管理处:(028)86671416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28
各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川科政〔2023〕7号)、《四川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川科政〔2023〕8号)有关规定,科技厅组织开展了省级孵化载体年度评价工作,现将四川省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评价结果(见附件1-2)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日—4月8日。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级孵化载体,拟退出省级孵化载体管理序列。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
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现对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进行公示(清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日—4月8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方式: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028)86671416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
各有关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高企认定管理小组审定,现将四川省202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拟通过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23日起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