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有关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促进航空发动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成经信发〔2023〕10号),为贯彻落实该专项政策,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成都市促进航空发动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抓好执行落实。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2024年4月28日396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全市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领与示范作用,根据新修订发布的《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成经信发〔2024〕4号,下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现将《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下称《工作指南》)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原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和《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财〔20
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成府规〔2022〕1号)的相关要求,支持新经济市场主体做大做强,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培育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企业集群,特开展2024年度新经济梯度培育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印发你们,请按申报通知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和审核工作。一、申报时限(一)申报时间: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原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成经信财〔2017〕89号)和《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44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原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44号)要求,为降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2024年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地
四川天府新区发经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成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成办函〔2019〕7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申报成都市2024年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及方式申报企业请于2024年5月10日—2024年6月8日期间,自行登录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服务机构: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原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和《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和《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财〔2023〕44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成都市支持企业跨台阶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本次奖励项目分为:2022年期间奖励和2023年期间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为做好2023年度和2024年度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对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和2024年度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4〕22号)中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2023年度申报对象及奖励标准。以2022年度营业收入或2022年部分营业收入申请上规并首次进入成都市规模以上工业名录库的企业。2022年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