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教体科局、州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西昌学院科技处:
按照《中共凉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菁英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凉委人才办〔2022〕7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菁英计划”凉山科技英才、凉山创新领军人才、凉山创业领军人才3个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2022年拟遴选支持“菁英计划”凉山科技英才、凉山创新领军人才、凉山创业领军人才各5名。
二、支持对象
州内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三、申报条件
(一)凉山科技英才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②年龄45周岁以下;
③在凉山全职工作2年以上;
④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展露头角,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能,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⑤应当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2.其他条件。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2项条件及以上:
①作为负责人主持州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②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专利授权;
③获州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④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凉山转化,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上年度产值达到1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200万元以上)。
3.符合基本条件的教育卫生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也可申请。
(二)凉山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②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省、州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③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或产业转化前景。
④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⑤全职在凉山州工作1年以上。
⑥至申报截止之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2岁。
2.其他条件。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2项及以上条件:
①主持州级及以上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
②作为州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野外科学研究观测站等创新平台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③州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
④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凉山落地转化,并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上年度产值达到200万元以上,或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500万元以上)
⑤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
⑥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专利授权。
(三)凉山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①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②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经营管理才能的管理人才,其创业项目符合我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具有高成长性和产业化前景。
③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作为股东占股30%以上,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④创业项目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和省、州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⑤创办的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⑥创办的企业在凉山州内注册,依法经营,无环保、安全生产等不良记录,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含5年)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万元。以近5年内(含5年)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⑧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四、申报推荐渠道
此次申报通过线下申报方式进行,由各县市教体科局或州属申报单位完成签字、盖章、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等手续后,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州科技局。
五、注意事项
(一)落实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清理行动要求,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主的评价导向,突出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对基础研究人才重点评价其成果原创性、科学价值和社会影响,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重点评价其专利发明和运用、成果转化和推广、创办领办企业等,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重点评价其学术影响力、决策咨询效果。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申报人填报的承担项目、论文著作、专利、获奖、兼职等,每类一般不超过5项。
(二)落实中央和省委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加强基层治理人才支撑若干举措等文件精神,各项目特别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应单列一定数量指标,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
(三)“菁英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个层次中,上一层次入选者不得申报下一层次,下一层次入选者如取得重大成果可申报上一层次,入选后资助资金按标准补足差额。申报凉山杰出科技工作者项目的,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报领军人才中的一个项目。
(四)国家人才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入选人员在管理期内,除凉山杰出科技工作者项目外,不得申报其他“菁英计划”项目。
六、材料报送要求及方式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封面、 封底统一用 110 克以上白色 A4 亚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
请各县市教体科局或州属申报单位于2022年8月26日前,将下列材料交至西昌市航天大道五段州级机关新办公区B区A栋9楼州科技局国合外专科:①推荐函;②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③《申报书》一式4份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④公示情况报告。
联系人:罗斯丹 电话:0834-2185066
凉山州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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