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9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创新平台赋能新模式,加速构建典型应用新场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工作安排,我厅拟征集推广一批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省新经济领域,促进产业转型、营造产业生态和提升发展能级成效明显,对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构建具有四川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引领支撑作用的重点平台和典型应用新场景。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在四川省内注册,运营时间不低于2年,申报重点平台和新场景特色鲜明、代表性强,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和《实施意见》要求,无知识产权争议和违法违规行为。
(一)重点平台。
1.平台2022年交易额不低于5000万元或营收不低于1000万元,活跃用户数量不低于3000个。
2.平台具备明确、固定名称,在服务体系、资源配置、服务模式等方面创新明显,能够有效提升生产效率和能力,降低社会成本和合作风险。
3.盈利模式清晰、可持续,具备稳定的运营团队和完善的维护体系。
(二)新场景。
1.充分体现新经济应用场景创新,技术水平较高、解决方案完整、应用模式成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商业模式合理(企业申报场景数量不限,分别填写即可)。
2.应用场景具有较大市场容量和成长性,场景相关产品和服务收入2022年增速在10%以上。
3.所采用技术应符合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
三、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2023年新经济重点平台申报表(附件1-1)。
(二)四川省2023年新经济重点新场景申报表(附件1-2)。
(三)四川省2023年新经济重点平台申报材料(附件2-1)。
(四)四川省2023年新经济重点新场景申报材料(附件2-2)。
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按照材料顺序装订成册,散件概不受理。
四、申报程序
各市场主体按属地原则,自愿申报,并根据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审核本地申报情况,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材料报送我厅,扩权县企业由市(州)统一报送。
五、支持措施
对入选的平台和应用场景,我厅将汇总发布《四川省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名单》,向社会和相关机构推介,支持相关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相关试点示范,支持其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国家和省级相关专项,在要素保障、市场拓展、宣传推广等方面予以积极帮扶。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高度重视,把培育重点平台和典型场景征集作为推动新经济加快发展,促进优势产业建圈强链、提质倍增的重要抓手,择优推荐本地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二)各市(州)要对照申报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合规,按要求填写四川省2023年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10月12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本地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1份)报送我厅,同时将汇总表可编辑版本、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新经济促进处 杜高杰、张定发
电话:028-86982295
邮箱:826285543@qq.com
附件:1.四川省2023年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申报表
2.四川省2023年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申报材料
3.四川省2023年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申报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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