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第三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企业范围(一)依法在成都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2〕415号)转发你们,请各区(市)县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对象和条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申报主体资格、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现场核查和初审,并对申报单位服务情况进行抽样测评。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四川省中小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促进我市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有效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和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要求,结合我市2022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级相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规范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现将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的通知》(川经信装备〔2022〕134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好有关责任、严格把关,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认定相关工作,并于2022年8月12日17点前将企业认定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含PDF电子版,注意需在审查意见中加盖两部门公章)、两部门联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5G产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为推动成都市5G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5G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函〔2019〕13号)要求,按照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5G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财〔2019〕33号)相关规定,现将成都市2022年度5G产业支持项目申报有关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和原《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要求,现就
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充分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改进氛围,持续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认定办法》和《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2﹞79号)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有关事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科技厅已于近日启动2023年度四川省瞪羚企业申报备案工作。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具体要求、申报咨询等详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瞪羚企业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3/9/1/cff018af304f441990d1a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科技厅已于近日启动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指南、申报要求、专项资金支持方式、申报流程、申报时限、材料报送、申报咨询等详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3/8/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