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装备函〔2024〕193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行业联盟、协会、学会,有关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单位、重点企业:
为贯彻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4〕53号)精神,引导对标先进标准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经研究,拟开展四川省先进安全应急装备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3号)文件中确定的产品大类范围(监测预警类、预防防护类、处置救援类、应急服务类,详见附件1)开展相关
先进安全应急装备征集工作。
二、征集条件
(一)推荐的安全应急装备生产单位须在四川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信用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二)推荐的安全应急装备应当面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防灾应急需求场景,能够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推荐的安全应急装备技术水平处于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填补国际、国内或省内空白。
(四)所推荐产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资质要求,所反馈的征集信息应真实有效。
三、有关要求
请推荐单位组织安全应急装备企业按要求填报《四川省先进安全应急装备征集情况表》《诚信声明》(详见附件2-3,填报企业盖章,2份);并汇总形成《四川省先进安全应急装备征集推荐表》(详见附件4,推荐单位盖章,1份),于 2024年4月22日前将纸质文档报送至我厅装备工业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PDF盖章扫描版+Word可编辑版,统一命名:序号+企业全称)。
联系人:付英杰
电 话:028-86138053
邮 箱:sczdb2006@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先进安全应急装备征集范围
2.四川省先进安全应急装备征集情况表
3.诚信声明
4.四川省先进安全应急装备征集推荐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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