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川经信规〔2022〕3号),决定开展四川省第二批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条件和程序四川省第二批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申报范围、条件和程序按照《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川经信规〔2022〕3号)规定执行,已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产业基础攻关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2023〕53号)和四川省工业发展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产业基础领域攻关任务项目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2023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天府益企计划·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及创业支持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创服〔2023〕131号),我们会同省委人才办等部门组织开展了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及创业支持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进入核实程序的企业名单予以网上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经信创服〔2018〕12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173号)要求,我厅已完成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申报、专家评审、现场核实等程序,现对2023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拟认定名单予以网上公示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经信创服〔2018〕13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及运营检查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180号)要求,我厅已组织完成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申报、专家评审、现场核实等程序,现对2023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认定单位及拟取消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入库及创新应用试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数信函〔2023〕519号)要求,经项目申报单位自主填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征求、专家论证等环节,拟将成熟度较高、有建设基础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电线电缆制造业节点等5个项目纳入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试点项目;将创新应用成效显著的白酒行业节点智能化供应链管理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川经信创服函〔2023〕473号)有关要求,在各预选赛推荐的基础上,经选拔赛项目路演、专家组评审、全程公证和相关核实等环节,按照选拔赛项目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形成全省50强(企业组35强、创客组15强)创客组拟定项目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川经信创服函〔2023〕473号)有关要求,在各预选赛推荐的基础上,经选拔赛项目路演、专家组评审、全程公证和相关核实等环节,按照选拔赛项目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形成全省50强(企业组35强、创客组15强)企业组拟定项目名单(创客组拟定项目名单另行公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
为加快推动我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要求,我厅按程序对全省21个市(州)推荐新申报及参与复核的企业进行了审核。现将拟通过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可实名向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问题,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公示时间:2023年8月22日--8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93号),加快培育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主要特征的新经济,推动布局新赛道新产业,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助力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根据《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川经信服务〔2021〕41号),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征集评选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企业答辩、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