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攀枝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攀科发[2020] 78号)相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我市科技创新券拟补贴的机构和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4日,名单见附件。在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攀枝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暑明真实胜名并附联系方式。逾期和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攀枝花市拟提名2个项目申报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现将拟提名项目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7月12日,共7天。对拟提名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省内有关企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21〕51号)有关要求,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资金申报工作。请各市(州)组织做好辖区(含扩权县、市)申报工作,有关企业及时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及标准省级财政对2023年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资金有关情况的函》(川科区函〔2022〕73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2〕174号)和《攀枝花市省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攀科发〔2021〕51号)等文件,经项目申报、归口单位推荐、专家评审、会议审议等程序,确定了2022年攀枝花市
经市委党建领导小组会议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现将攀枝花市创新人才(团队)立项项目面向全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月14日~2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向市科技局创新体系与科技人才科反映。 联系电话:3339077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3〕32号)和《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和<四川省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川商市建〔2022〕16号)有关规定,现对攀枝花市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拟支持项目及资金支持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17〕317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10月符合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名单见附件)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
根据《共青团攀枝花市委关于开展第三届“攀枝花青鹏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团攀发〔2023〕25号)文件要求,攀枝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分配名额,组织开展了第三届“攀枝花青鹏人才”申报工作,经过单位申报推荐和资格初审,拟推荐方良军、蒋鸿森、袁江3名同志参加评选,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候选人有异议
相关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21〕51号)、《四川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9号)有关要求,经济和信息化厅与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联合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补对象奖补对象为促成上游企业应收账款新增贷款额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现将《四川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12月20日四川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服务”深度融合和双轮驱动,助力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