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充分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改进氛围,持续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认定办法》和《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2﹞79号)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有关事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和原《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要求,现就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2〕415号)转发你们,请各区(市)县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对象和条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申报主体资格、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现场核查和初审,并对申报单位服务情况进行抽样测评。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四川省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