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我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在区域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领与示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办法》(川经信技创〔2021〕206号),经审定,认定四川航天中天动力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等28家企业为2022年四
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充分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改进氛围,持续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认定办法》和《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2﹞79号)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有关事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和原《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要求,现就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2〕415号)转发你们,请各区(市)县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对象和条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申报主体资格、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现场核查和初审,并对申报单位服务情况进行抽样测评。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四川省中小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第三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企业范围(一)依法在成都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4号)的要求,请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按照《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各申报机构请于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纸质原件及PDF文件各1份),报送至四川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着力培育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持续推动我省现代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根据《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20-2025年)》(川科高〔2020〕8号),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川科高〔2021〕19号)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2年四川省工程技术
各市(州)科技局、党委宣传部,有关单位:为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按照科技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高〔2022〕29号)要求,现将四川省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和条件本次申报基地分为集聚类基地和单体类基地。重点领域和方向包括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省科技厅拟遴选培育一批创新产品,支持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按照《四川省创新产品培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现面向全省企业广泛征集有技术优势、有市场前景、有发展基础、未来3-5年可形成规模化生产的创新产品,给予一定后补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科技局,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科技厅年度工作安排和《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340号)相关要求,现启动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一、申报要求所有申报项目均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及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