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科技部门,省州孵化平台,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州创新创业环境,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鼓励全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效利用社会科技资源,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凉山州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和《凉山州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凉山州科技创新券试点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开展2022-2023年度科技创新券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在我州登记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包括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和签约入驻我州登记备案的国家、省、州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孵化机构的小微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者。
二、支持范围
凉山州科技创新券支持购买的科技服务包括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设计研发、专利代理、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科技评估及科研设施设备共享等为科技创新提供的服务。(具体支持范围详见《凉山州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和《凉山州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凉山州科技创新券试点的通知》)。
三、申领时限
创新券申领时间为: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截止,先申请先取得,发完即止。
四、发放程序
(一)创新券由凉山州科学技术信息中心(四川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中心凉山分中心)通过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http://cxq.scstl.org/)发放。已申领创新券未实际使用或使用额度未达到50%的,不得再次申领创新券。
(二)创新主体登录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用户并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相应材料,申请创新券使用额度。已注册用户直接用账户登录。
(三)注册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认定或备案的相关证明等;
2.创新团队和创业者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所在企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签约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合同或协议复印件等。
五、使用和兑付
(一)创新券发放后,可用于2022年6月30日以后已完成的合同。未完成的合同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创新券的使用和申请兑付,逾期不予兑付。
(二)申请兑付应提交以下资料:
1.《凉山州科技创新券兑付审批表》(2023版)(附件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科技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发票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
5.完成科技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检测检验认证报告、科技咨询报告、委托设计方案、专利申请代理材料、科技评估报告等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6.企业承诺书(附件2)。
六、兑付流程
1.创新主体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凉山州科学技术信息中心,受理后发放《“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受理通知书》。
2.凉山州科学技术信息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项目重复支持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查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对是否予以兑付提出建议。
3.凉山州科学技术信息中心根据审查结果提出方案,经报批凉山州科技局批准,公示无异议后向企业或机构拨付相应款项。
七、其他要求
(一)申请单位提交的兑付申请材料(一式5份)以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胶装,厚度超过2.5cm分册装订。
材料报送地址:西昌市航天支路9号凉山州科学技术信息中心(原凉山州科技情报研究所)科研楼二楼科研经费与成果评价科。
(二)申请企业对出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州科技局对申请材料不实、弄虚作假、恶意骗取科技创新券的企业和单位将列入科研失信名单,失信信息纳入四川省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并通知相关部门及属地科技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回资金。
八、联系方式
凉山州科学技术信息中心 0834-3227694
谭琪 13881498883 赵露曦 18181335550
刘蕾18280639072
凉山科学技术局高新计划科 0834-2185022
凉山州科学技术信息中心
四川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中心凉山分中心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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