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安排,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商电商〔2023〕5号)要求,经各地推荐申报、集中初审、专家评审、厅党组会审议、网上公示等环节,认定11家基地、22家企业为2023年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确定7家基地、25家企业为2023年入围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市(州)商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实施四川省“服保贷”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财建〔2020〕106号),省级财政对获得“服保贷”支持的企业给予融资成本补助,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经过企业自主申报,管理公司核查,商务厅、财政厅复核等工作程序,拟对在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参与“服保贷”试点项目并正常结清贷款的175户企业给予融资成本补助(详见附件),企业名单按行政区划顺序现予以公示。四川省
按照商务厅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四川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2025年)》(川商贸发〔2020〕18号)和《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川商贸促〔2023〕4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经县(市、区)和各类园区申报、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了2023年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议名单,经
川经信办函〔2024〕38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为促进合成氨、电石行业转型升级,推动合成氨、电石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合成氨行业规范条件》(2023年第22号公告)、《电石行业规范条件(2023年第23号公告)》。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关于开展合成氨、电石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函》(工原函〔2024〕27号)要求,正式启动合成氨、电石行业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现将相
为落实《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川经信规〔2022〕3号)精神,我厅组织市(州)开展了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推荐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实、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程序,现将四川省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第二批)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厅反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四川产融合作创新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产融函〔2023〕799号),经各地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将绵阳市江油市等10地确定为四川省产融合作创新试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金融处或机关纪委反映问题。